「我怎么就没想到呢,还是我闺女聪明!「昨天曾朝给的三千块彩礼,
足够买一对四十克的金项链了!」我躺在床上紧握双拳,心中五味杂陈。用我的彩礼钱,
给妹妹江萌买金项链。却连给我缝一床被子都不愿意!妹妹穿戴整齐后,
回头瞥了眼假装熟睡的我,靠在门框上讥讽道:「睡得跟死猪一样,
难怪要嫁给一身猪味的屠夫,你们这对臭虫啊,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」「不像我,
我注定是要嫁给未来首富的。」「江兰啊,你只配和屠夫一起铲猪食,羡慕我穿金戴银吧。」
说完,她扭着细腰去找王二毛培养感情了。而我原本糟糕的心情,
在听到这番话后竟莫名好转。若我没记错,此刻的王二毛正躺在李寡妇的床上。不过,
既然妹妹那么想嫁给他,这点小事也就无需计较了。毕竟,更严重的事还在后头,
等着她去一一面对。3一个月后,全村人来我家吃席。妹妹非要与我一同结婚,
说是这样能增添家中的喜庆氛围。我心里明镜似的,知道是王二毛没钱,
难以独自承担酒席的开销。妹妹为了拴住他的心,不惜放下身段,
提出了这个与我合办的点子。我淡然一笑。谁人不知,曾朝是村里,
乃至镇上首屈一指的富户。曾家的猪圈饲养的十几头黑猪,个个膘肥体健,
还常有城里的富商亲自下乡,以高价争相收购。
在大多数家庭只能期盼着节日里才能品尝到肉味的日子里,
曾家早已实现了餐餐有肉、富足安逸的生活。前世,我结束了一天的繁重农活,
拖着疲惫不堪、饥肠辘辘的身躯,每当闻到从曾家飘来的肉香时,
心中便充满了对妹妹能嫁给曾朝的羡慕。她无需像我一样累死累活下地劳作,
每天都能吃到肉。偶尔,曾朝会赠予我几扇排骨,我红着脸,几番推辞不下,
最终半推半就地接受了。在交换猪肉的瞬间,触碰到他掌心那层因劳作而生的薄茧,
那炽热的触感仿佛直接熨烫到了我的心底。微风中夹杂着他身上的男性气息,
让我瞬间感到头晕目眩,双腿发软。那一刻,...